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问答
2023-02-27      阅读次数: 2038

1.勤工助学岗位有哪些设置?

答: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、科研助理、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。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。

2.校内各单位、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有哪些要求?

答:校内设岗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,应填写《江苏理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》,经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设立勤工助学岗位。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,各单位、各部门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,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、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、有碍于学生健康的劳动。

3.报名勤工助学岗位,对学生有哪些具体要求?

答: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填写《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,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,经审查合格后,方可聘用。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者、有特长者、学习成绩优秀者和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者优先。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学习成绩有不合格者一般不予聘用。  

4.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是什么?

答: 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。校内设岗单位每月6日前上报勤工助学考勤表,经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。

 

 

 


打印
 
Powered by 江苏理工学院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工作处、人民武装部 2012-2015 电话:0519-86953115

All Copyrights Reserved @ 2012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*768